1、一般要求
(1)檢查各消防設施組件和設備的銘牌、標志、出廠產品合格證、消防產品的符合法定市場準入規則的證明文件、消防電梯的檢測合格證、滅火劑的有效期等。
(2)檢查檢測用儀器、儀表、量具等的計量檢定合格證及有效期。
(3)查看系統組件和設備、管道、線槽及支吊架等的外觀,以及設備和管道有無泄漏現象。
(4)檢查采用絕緣電阻測試儀測量的導線和電纜的線間、線對地間絕緣電阻值的記錄;檢查采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量的系統接地電阻值的記錄。
(5)采用核對方式檢查時,應與設計、驗收等相關技術文件對比。
(6)應逐項記錄各消防設施的檢測結果及儀表顯示的數據,填寫檢測記錄,并與上一次檢測的記錄進行對比。
(7)檢測過程中采用對講設備進行聯絡,完成檢測后將各消防設施恢復至正常警戒狀態。
2、瓶組與儲罐
(1)查看外觀、鉛封、壓力表和標志牌及稱重裝置。
(2)操作選擇閥的手動裝置,打開后再復位。
(3)對二氧化碳滅火系統,按滅火劑儲瓶內二氧化碳的設計儲存量,設定允許的最大損失量。采用拉力計,向儲瓶施加與最大允許損失量相等的向上拉力,查看檢漏裝置能否發出報警信號。
(4)對低壓二氧化碳儲罐,查看制冷裝置及溫度計。
3、噴嘴
查看外觀。
4、氣體滅火控制器
(1)對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燈、顯示器和音響器件進行功能自檢。
(2)將控制方式設定在手動,然后轉換為自動,分別查看控制器的顯示。
(3)切斷主電源,查看備用直流電源的自動投入和主、備電源的狀態顯示情況。
(4)在備用直流電源供電狀態下,模擬下列故障并查看控制器的顯示:
火災探測器斷路。
啟動鋼瓶的啟動信號線斷路。
選擇閥后主管道上壓力訊號器的接線短路。
(5)故障報警期間,采用發煙裝置或溫度不低于54℃的熱源,先后向同一回路中兩個探測器施放煙氣或加熱,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顯示和記錄,用萬用表測量聯動輸出信號。
(6)斷路狀態下,查看繼電器輸出觸點,并用萬用表測量觸點“C”,與“NC”間、“C”與“NO”間的電壓。
(7)全部復位,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。
5、系統功能
(1)查看防護區內的聲光報警裝置,入口處的安全標志、聲光報警裝置,以及緊急啟、停按鈕。
(2)系統設定在自動控制狀態,拆開該防護區啟動鋼瓶的啟動信號線、并與萬用表連接。將萬用表調節至直流電壓檔后,觸發該防護區的緊急啟動按鈕并用秒表開始計時,測量延時啟動時間,查看防護區內聲光報警裝置、通風設施、以及入口處聲光報警裝置等的動作情況,查看氣體滅火控制器與消防控制室顯示的反饋信號。完成試驗后將系統恢復至警戒狀態。
(3)先后觸發防護區內兩個火災探測器,查看氣體滅火控制器的顯示。在延時啟動時間內,觸發緊急停止按鈕,達到延時啟動時間后查看萬用表的顯示及相關聯動設備。完成試驗后將系統恢復至警戒狀態。
(4)當進行噴氣試驗時,應符合GB 50263《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》的相關要求。